不同廠家生產的高低溫試驗箱因控制儀表和電氣控制的不同,其使用方法均不相同,需參照高低溫試驗箱的隨機操作說明書;不過,高低溫試驗箱的注意事項所有廠家基本都是一樣的,具體如下:
1、環境條件:高低溫試驗箱屬于試、實驗設備。理論上需要在實驗室環境中方可使用,實際使用中很少有完全符合標準的實驗室環境條件的,但其必須溫度5~35攝氏度,相對濕度85%RH以內,溫度過低可能會導致工作室排水管結冰而無法排水,溫度過高則會影響制冷系統的散熱而無法工作,濕度過高可能會引起電氣控制系統的短路事故。滿足溫濕度條件后,高低溫試驗箱需處于通風條件良好的場地,四周距箱體距離建議大于50CM。
2、供電:供電電源與高低溫試驗箱標稱規格要求需一致,電壓誤差不允許超過正負5%,箱體需嚴格安裝接地線。
3、使用前:放置被測試件時,嚴禁易燃易爆品,放置的量需嚴格按照國標中要求的,試件總容積不得大于工作室總容積的1/3,截面積不得大于工作室截面積的1/2,多試件之間需要留有空間,試件zui大外形尺寸與工作室內壁的距離大于10CM。發熱負載需要訂貨前與供應商說明,小功率發熱負載試件與試件之間間距要大于10CM。
4、使用后:除試驗需要,否則低溫試驗箱后試件不要直接拿出,應在高低溫試驗箱工作室內回常溫后取出,避免試件表面結霜后產生冷凝水。